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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劳务外包公司 博高劳务 天津劳务外包

发布日期 :2023-05-06 11:58发布IP:123.58.44.124编号:1187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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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不得从事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建筑工程及活动

1,天津外包劳务派遣,明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其他管理单位的职责。各级建设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人的实名管理,初步建立各市场主体和监理部门的责任制。

2.自2020年1月1日起,天津劳务外包,未在国家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登记且未经过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建筑工人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企业不得从事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建筑工程及活动。

3,建筑工人施工名称信息管理平台记录的建筑工人3年以上(含3年)无活动数据。再次从事建筑工作时,建筑和就业企业应重新培训和信息输入,天津劳务外包公司,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应保留相关的不良记录和良好记录。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有什么区别?

一是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即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二是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即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明确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支付方式、违反协议的责任。

这其中的是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以往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大多是在这个问题上做手脚,现在有了法律的规定,将堵住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做手脚的这一渠道,使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更加规范和明确。


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双方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行为,没收所得,并处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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